售后电池保服务介绍
1.服务对象:在七三零更换电池后的iPhone手机产品。
2.服务内容:购买并绑定该服务后,在服务有效期内,手机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故障,七三零提供相应保障服务:
· 设备在使用一年后,电池性能出现明显下降时,七三零将提供一次免费电池更换服务。(电池性能明显下降的标准为:苹果类设备,电池寿命低于80%;安卓类设备,高亮度高耗电情况下5分钟耗电超过2%,举例:亮度调到最高,导航或播放视频等高耗电使用时5分钟耗电超过2%);
3.服务期限:设备所更换的电池保修期结束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二、维修质保政策
(一)维修配件说明
1.本服务由七三零承保并维修处理,七三零维修采用配件均为严选品质配件,并提供超长质保;(若出现七三零不支持的维修范围,七三零将联合厂家售后维修处理)
2.七三零售后电池保维修出险所更换的电池为高容量电池;
3.维修所更换下来的旧件归七三零所有,由七三零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二)维修配件质保政策
电池更换:七三零对在七三零维修更换的电池成提供一年质保;
注:以上售后质保的前提为设备在七三零维修质保期内且无人损坏、私拆、私修等情况,否则不予保修。
三、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不承保范围
1. 经由非七三零或厂家授权售后拆机、检测、维修以及原厂/七三零维修机身封机标破损的;
2. 检测设备未见故障、无故障情况或不符合掉电检测标准的;
3.由于人为主观因素或非电池本身因素导致损坏的;
4.送修设备无法与保修凭证、电池保服务凭证相对应,且无法证明的,包含但不限于设备IMEI不可见、设备序列号涂改或缺失、手机背贴移位、灭失等情况;
5.厂家明确故障发布召回但未参加厂家召回计划而导致的故障;
6.未根据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和操作;
7.使用非厂家指定原装充电头、数据等导致的机器故障损毁;
8.自行更改软件、系统,第三方软件不兼容等软件问题导致的故障;
9.任何商业用途或其他非法行为等使用而发生的故障;
10.电池以外的其他随机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头、数据线、耳机、手写笔等;
11.保修商品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商品随使用时间推移正常产生的性能衰减(如机身发热,信号减弱,非电池原因导致的待机时间缩短等);
四、注意事项
1.设备符合电池保使用规则时,我们将免费提供一次维修服务;
2.设备送修时,有非承保范围内的其他故障须排除(例如:主板损坏导致的不开机等故障)后才能使用电池保服务,涉及的其他部件维修须正常支付维修费用;
3.本电池保服务购机满一年,仅针对电池进行免费更换;
4.本电池保通过免费维修的形式承担赔偿责任,不直接赔付现金;
5.本服务由七三零承保并对所维修的故障或配件提供质保,因商品故障由意外损坏导致或已过质保期,不再享受三包质保,因此使用本服务亦为放弃厂家售后其他相关权益;
7.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保障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或损失、既有利益或期待利益的损失、附带损失、直接或其他间接损失;
8.第三方权利除外:电池保服务保障购买时对应登记的商品的服务,任何非对应的商品不享受相应服务;
9.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以下或类似情形不负赔偿责任
·任何因电池保服务导致的其余故障维修延迟产生的费用;
·任何数据遗失或设备在七三零维修或替换期间所造成商品无法使用的费用;
·因商品使用不当或法律法规不允许赔偿而产生的损失。
五、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的撤销和变更
(一)服务的撤销
1. 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生效期内均可支持退款,根据险种的生效时间延续,每月会折损一定比例的退款金额。具体退款规则为:
首月1-15天内全额退款,16-30天退款80%,每多以个月递增折损8%,举例:第二个月退款72%,第三个月退款64%,,依次到生效期结束。
2. 如您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可以撤销您的售后电池保服务,并不再退还您缴纳的售后电池保服务费用。
3. 该服务撤销条例仅在服务未使用状态有效。
4. 不在七三零售后电池保服务承保范围内的,费用不做退还。
(二)服务的变更
1. 您的商品在生产商保修期内发生了更换,我们将自动帮您做相应服务的变更手续;
2. 商品通过售后电池保服务产生的更换,相应服务不再延续;
3. 特别提醒:在进行服务变更时,您无需承担变更手续费,但您可能会因更换商品的价格变化而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的差价。
六、送修途径
1.亲临七三零全国范围内线下任意门店;
2. 登录七三零自助预约报修,待相关授权售后工作人员联系您;
3.拨打本服务客户服务电话:19907300730转9;
4.邮寄至指定地点维修(邮寄前,请您在邮寄包裹里留下便签,说明邮寄商品型号,故障,联系方式等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客服)。
云南省:
送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3号平台七三零科技
收件人:严修修 电话:15608807767
贵州省:
送修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中段勇烈路泰联大厦A栋七三零
收件人:陈修修 电话:0851-85863233
湖南省:
送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写字楼12041室
收件人:彭修修 电话:13187317366
·本政策执行日期:2019年10月1日